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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的确定
根据《贵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招录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下一环节对象”(人民警察职位和培养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的职位按各招录职位计划数1:2比例以内(含1:2)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各招录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经省政法定向招录办研究确定彭鑫等906人为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有关事宜
1、体检时间:2010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集中体检。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所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2010年10月9日上午6:50前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门口集中;报考公安机关、监狱系统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2010年10月10日上午6:50前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门口集中。
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本人笔试、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
(2)、体检考生体检当日上午须空腹,禁食、禁水。
(3)、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费用220元现金由考生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2、2010年9月24日贵州省政法定向招录面试各考场实考考生面试平均分
贵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