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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793名,其中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79名。公开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报考公安机关特警、人民警察的需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除职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面向全国或各州考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皆面向全省(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二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考录。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考录职位及有关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qhhrss.gov.cn)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公安系统报名资格条件见《青海省公安机关2010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特警)简章》。
对报考州(市、地)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二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含在州级服务的青南计划)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笔试总成绩加5分。对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含州级服务的青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州(市、地)及以下职位时,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的基础上,再加2分。年龄条件凡符合青组发[2009]169号文件要求的,按青组发[2009]169号文件执行。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日-4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向各州(市、地)组织人事部门或省级招录部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作弊,取消考录资格。已在各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本次考录不得报考。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申论(占笔试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报考藏(蒙)汉两种语言和语言文字职位的,进入该职位前三名的考生在面试之前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民族语言能力测试。报考藏(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职位的考生,笔试《申论》第二问必须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否则不计分,按未达到职位要求处理,取消其考录资格。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录资格,按该职位的考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18日-19日,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
联系电话:0971-6305823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71-6139342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