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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长寿区编委批准,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117名,其中,长寿区规划局5名,长寿区市政管理局3名,长寿区水务局2名,长寿区林业局2名,长寿区交通局5名,长寿区团委1名,长寿区房管局5名,长寿区发改委4名,长寿区教委20名,长寿区国土局10名,长寿区广电中心1名,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长寿区卫生局53名,长寿区安监局3名,长寿区新闻中心社2名。详见附件1(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长寿区教育、卫生、公安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其中长寿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岗位招聘对象为长寿区卫生系统服务期满5年的在职在编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6、自愿在服务单位工作5年以上;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时间:2010年8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2.地点: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长寿区桃花新城体育中心区委党校内)。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以及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持院校签章的《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在报名时须对考生形象气质、仪表等进行目测。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4.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其中报考长寿区广电中心播音主持、长寿区新闻中心记者岗位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报考医学影像、麻醉等医疗卫生急需紧缺岗位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0年8月13日工作时间在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0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2:00时,笔试地点:长寿中学。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50分,共计1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按报考岗位分为: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考《教育学、心理学》,报考长寿区港航处岗位的考《港航基础知识》,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考《播音主持专业知识》,报考长寿区卫生局、长寿区安监局医疗卫生岗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报考长寿区新闻中心社的考《新闻专业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管理基础知识》。
3、加分规定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一年内,其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加分资格条件,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
(2)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得分+《专业科目》得分+加分。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比例为1:2,其中报考长寿区林业局、规划局、安监局、新闻中心社岗位的面试比例为1:3,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报考长寿区规划服务中心的面试增加CAD绘图能力实作考试,分值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70%,实作考试成绩占3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实作考试时间、地点在长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含加分)+面试成绩×40%,其中报考长寿区农村中小校、长寿区卫生局医疗卫生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在长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考范围和条件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次递补在面试结束后15日内进行。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报考长寿区农村中小学的,按报考学校类别、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学校。具体时间由长寿区教委通知。
201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招聘部门和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纪律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