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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孝政发[2005]96号)文件关于“建立完善按需选招的师资补充长效机制”的精神,我市决定择优招考191名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市政府专门成立2010年教师招考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洪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士礼(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田 曜(市教体局常务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郁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建国(市编办主任)
张耀武(市纪委副书记)
张能海(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顾永寿(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霍明川(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开元(市教体局副局长)
招考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主任由田曜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教体局、市人才中心抽调。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四肢健全;
3、具有孝义市户籍或与市直有关学校签定就业意向者;
4、具有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市(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配套的学生档案;
5、第一学历为本科的,年龄不超30周岁(1980年7月1日后生);第一学历为专科的,年龄不超28周岁(1982年7月1日后生);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报考市直初中、高中教师条件:
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其中非师范类专业必须是二本以上院校毕业。
2、报考市直小学、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小学)教师条件:
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包括专科)或者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者必须专业对口。
3、报考少体校体育教练员条件:
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学校中专以上;在近五年国家政府部门正式(除邀请赛、表演赛)组织的成人(大学生)比赛中曾获(相当于)省级前八名或市(地)级前三名(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报健美操、舞蹈教练员者须能创编符合时代主题的大型团体操或舞蹈。
三、招聘岗位
说明:少体校招收健美操、舞蹈、篮球、武术、乒乓球、摔跤、跆拳道、毽球教练。
四、招考步骤
(一)报名
1、报名证件:毕业证(第一学历)、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人事代理证(就业协议书,已经被我市录用为大学生村干部的凭有关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2、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1日,地点为市教师进修校(建东街)。
3、填报志愿:报名者要填写《孝义市2010年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填报学科时只能选报一种。
4、面试:按照国家教师(体育教练员)资格面试标准执行。
5、收费: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140元(其中报语文、数学的105元)。
6、照像:根据报名顺序进行编号并当场照像。
(二)报名公示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地点:市党政办公大楼门厅和旧市委门前(下同)。
举报电话:7622222(市教体局人事科),7828781(市纪委党风监督室)。
(三)文化课考试
1、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加试科目。公共科目为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分值100分。专业科目为所报专业科目,分值各100分,其中报考语文、数学学科的教师,参加下午的加试科目考试,试卷分值为150分。加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其中报政治、历史、地理、英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旅游科目者加试语文,报物理、化学、生物、机电、护理、临床医学、信息技术、汽修科目者加试数学。
2、内容及形式:教育理论以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中心中小学教育理论考试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其它学科以高中或所报专业专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形式为闭卷笔试。
3、时间安排:
4、公示考试成绩:公示期为7天。
5、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入围人员:以市直初、高中和市直小学、中心校(初中、小学)、少体校两个序列分别按照报考学科考试成绩一条龙排队,从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
(四)课堂教学技能测试
1、内容、形式及分值:内容为所报学科的课堂教学技能,基本形式为备课、说课、讲课、答辩,分值为每科100分。英语、音乐、体育(含体育教练员)、美术学科含专业技能测试,在讲课之后进行。
符合报名条件者中,在市直高中、初中公办学校连续任教至今,且经市局批准发放代教费的顶岗教师,每顶岗任教一年在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中加1分。
2、时间及地点:时间为8月19日,地点另行通知。
3、收费:本项测试考务费40元。
4、公示成绩:公示期为3天。
(五)预录
1、在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中以市直初、高中和市直小学、中心校(初中、小学)、少体校两个序列分别由高到低预录,预录比例最高为1:1。
2、报名人数不达计划人数的3倍时,按报名人数的1/3预录,其中音体美专业按照2/3预录,体育教练员根据实际由招考领导组确定预录比例。
3、出现并列名次时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预录,专业科目成绩也并列时一并预录。
4、公示预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有取消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有取消资格的不再递补。
5、预录人员在公示期间内把相关配套档案统一转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预录资格,依次递补。
6、预录人员在公示期间的规定时间内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预录资格,依次递补。
(六)培训
预录人员由市教体局师资研训中心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改革理论、教育教学技能、教师基本功、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材教法等。培训工作另行安排,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预录资格,不再递补。
(七)上岗试教
预录人员中,现在招考学校顶岗任教者可结合所报志愿优先留在现任教学校任教,其他人员由市教体局按照考试成绩和本人志愿,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不能满足本人志愿者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预录资格。
试用期为一年(除国家法定请休假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教学岗位)。试用期间,按国家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五、考核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满,教体局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合格者,由相关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列编起薪时间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如果没有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教师资格证,视为不合格。
聘用到农村学校的教师,被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至少六年,时间从试用期2010年9月1日算起。
六、工作日程
7月23日—7月28日
7月23日—7月28日 召开招考事宜安排会,媒体宣传广告
7月29日—8月1日 报考者持相关证件报名
8月2日—8月4日 公示报考人员名单
8月5日 文化课考试
8月19日 课堂教学技能测试
8月23日—8月25日 公布预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
七、工作要求
1、市招考教师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2、市纪检委要加强对招考工作的监督。对在招考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未尽事宜,由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