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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交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我委所属事业单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及名额
天津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 出纳1人
天津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 出纳1人
天津市燃气管理处 出纳1人
天津市建设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出纳1人
天津市城乡建设研究所 出纳1人
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主管会计1人
合 计 主管会计1人 出纳5人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②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
三、岗位职责及条件
1、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事业单位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和资金控制,履行财务监督和管理职能;
(3)参与拟订事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财务报表和报告;
(4)其他会计事项。
2、主管会计岗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财经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会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熟悉会计电算化相关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5年以上会计岗位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业务管理和财务分析能力。
3、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事业单位资金收付,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
(2)办理资金往来及各种物项清算业务,办理报销业务及工资发放等 ;
(3)审核财务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相关台账、明细账;
(4)其他财务事项。
4、出纳岗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财经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3)熟悉会计电算化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2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人事信息网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聘用形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待遇。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从7月26日—7月30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过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南京路131号城建大厦9楼905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户口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有关能力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两张。
4、报名联系人: 暴欣欣 李学伟 祖刚
电 话:27129802 27129738
201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