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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公务员考录办公室公布了省直部门公务员招考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面试定于8月6日~8日进行。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于8月2日下午6时前前往所报考部门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简章中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应及时主动与所报考部门联系,了解该部门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考生如果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将会被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出现该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由招录机关按规定于8月4日上午12时前完成递补。此外,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要同时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并按规定每个人缴费70元。考生缴费后,招录机关即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和 《面试考生须知》。考生须按其上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和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