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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其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现有部分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一)。
二、申请调剂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100分)。
三、已经进入报考职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不能再申请调剂。
四、调剂分别在省直单位(含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和省交警总队)之间、市(州)与市(州)之间、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进行,省垂直管理单位按属地原则的要求进行调剂。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六、申请调剂的考生被录用时必须与该招考单位签订服务期满3年以上才能流动的合同。
七、调剂报名时间。省直单位从7月19日至23日(每天8:30至17:00时止);市(州)和县(市、区)从7月19日至24日18:00时止(详见各市州人事局网站)。
八、调剂实行分级现场报名。申请调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递交调剂申请表,其中申请调剂省直单位职位的在省人才中心二楼大厅(湘府路168号)递交调剂申请表。
九、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后,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会同招考单位按“缺一补一”的原则,采取从符合调剂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申请调剂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确定调剂人选。各市州及其县(市区)调剂人选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并于7月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汇总审批后公布。
十、调剂职位和人数见附表1;调剂申请表见附表2,请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咨询电话:0731-82219276 82219372
附表2:调剂申请表
附表3:各市州申请调剂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