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0年山西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报考乡镇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实有困难,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要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进入面试的加分人员,可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计划”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确认后,在资格审查期间,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示。已加分人员如不能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