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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扶贫办,团委: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要求和安徽省人民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对象
2010年,我省继续招募1000名(各地具体计划指标见附件1)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各市“三支一扶”办根据省下达的计划再行分解后,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招募对象主要为本省范围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募工作程序
(一)报名考试。7月上旬,各市“三支一扶”办通过现场、网络等方式组织高校毕业生报名,报名结束后及时将报名情况汇总上报省“三支一扶”办。7月下旬,省组织统一考试。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8月中旬,各市“三支一扶”办根据省分配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并组织考核、体检工作。体检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审核确认。8月底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毕业生根据计划、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名单,并将《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三支一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体检发票等相关材料集中上报省“三支一扶”办进行确认,同时办理银行卡、保险等手续,并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输入上传。
(四)培训上岗。9月初,各市统一组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基层工作方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共青团等业务;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及当地民情、民风、民俗;拟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等。培训中要特别开展学习农村基层干部的楷模——凤阳县小岗村原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沈浩精神在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传承弘扬。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安排。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各项待遇政策落实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皖人社发〔2009〕11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服务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助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各项待遇政策。要参照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办理社会保险,并认真做好服务期满后各项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要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各项待遇政策的经费保障工作,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全力抓好服务期满就业服务工作。
各地要根据皖人发〔2008〕53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考核规定,及时开展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其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把已经出台的各项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确保皖人发〔2006〕49号、皖人发〔2008〕44号等文件规定的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等渠道的畅通。
(三)切实加强信息和日常管理工作。
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三支一扶”办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全面、及时采集、上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岗位分配、日常考核、奖惩情况、补贴发放、期满就业等信息。各地要按时将2010年实际招募人员信息输入上传,同时,要在8月31日前完成2009年及以前历年服务期满人员信息的输入上传,以保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顺利享受就业和继续学习深造等各项优惠政策。
附件: 附件下载
1.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核准表
2.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3.2010年度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表
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