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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委关于干部选拔培养“六个一批”工作部署,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正式启动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
据统计,今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4313名(不含公安机关),其中,省直机关320名,市、州、县(市、区)(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1172名,乡镇(街道)机关1700名(其中定向招录200名村党组织书记),省以下工商、地税、质监、药监等垂直管理单位686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358名,全省森林公安机关77名。全省公安机关的招录职位近期另行公告。
今年我省招录工作的总体安排是:5月25日发布招考公告及有关政策;6月4日—6月13日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报考省级检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直管法院、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须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公告),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6月17日—6月25日进行网上确认;7月5日—7月9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全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将于7月10日在武汉集中举行;7月底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8月上旬组织职位公开调剂;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全省统一组织面试;10月中旬前完成体检、考察及录用审批工作。
今年的公务员招考工作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坚持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湖北省、市(州)两级招录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连续3年达到100%。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重视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的决策部署,2010年将继续坚持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积极探索从优秀农民中考录公务员。专门为乡镇(街道)下达了1700名招录计划,其中,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00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300名,面向社会招录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1200名。
二、以面试为重点提高考录工作公信度。一是进一步规范面试组织工作。施行全省统一的面试规程,并将对招录计划较少的省直机关相对集中组织面试。二是规范面试考官选派管理。继续推行省直机关面试考官持证上岗制度、考官外派制、随机选派制,面试考官由招录机关负责人、组织人事干部、老师等各界别人员组成,每一个考官组招录机关面试考官不得超过3人,考官、考生实行双抽签制。公安机关集中面试继续实行各市、州考官地域回避制。三是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招录机关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招录机关违反面试工作纪律和要求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宣布面试结果无效,并取消该招录机关2年内单独组织面试的资格。面试考官在面试过程中徇私舞弊的,取消其面试考官资格,并通报其单位作出处理。
三、取消公务员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起,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除公安特警外,一律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四、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充分利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的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实行各省信息共享,加大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无论在公务员招录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严肃查处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作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