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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公务员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链,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2010年我市10个市级机关面向各区县开展公开遴选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的职务层次为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共57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成本调查队1名、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1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名;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名;
北京市卫生局3名;
北京市司法局5名;
北京市审计局5名;
北京市财政局6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名、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4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名。
各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详见各遴选单位实施方案,并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jld.gov.cn)和各遴选单位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二、报考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的对象为区县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在区县及以下机关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六)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七)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时间安排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填报推荐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5月14日开始报名,5月20日报名结束。各遴选单位按照公布的遴选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并于7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公开遴选工作。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2010年公开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10年公开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