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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森林公安)警察、司法(含法院、检察院)警察职位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按类别实行分类考试。具体分类、科目和分值如下:
A类(综合管理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执法执勤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 类(专业技术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时间为2010年6月1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2、人民警察学员
人民警察学员职位笔试按B类执行。笔试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
《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合格线的划定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分类划定最低面试合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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