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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整体安排,2010年我区将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工作。为做好选拔录用工作,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
第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第四,身体健康。
(二)选聘范围
1、外地普通高校2010年丰台生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北京地区高校2010年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应符合2010年度北京市规定的引进条件。
二、选聘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一)丰台户籍应届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中共党员。
三、选聘数量及专业
(一)选聘人数:48人
(二)专业:
中文、文秘、财务管理、法律、经济管理、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土建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优先。
四、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双选
报名丰台的人员持全市统一网上打印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于5月11日(周二),在丰台人才市场,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区人力社保局及各乡(镇)共同组织双选报名会。具体分工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各乡镇负责双选,签订选聘意向书。
(二)笔试
拟定于5月23日上午组织对报名双选人员的笔试。相关笔试工作安排请详见原丰台区人事局网站(rsj.bjft.gov.cn)公告。
(三)面试
6月15日前,根据招聘村对专业的需求和双选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名单。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区人力社保局及各乡镇共同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6月30日前,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医院,参照北京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毕业生统一进行体检。同时组织入围毕业生进行心理测试。
(五)签订劳动合同
由乡镇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并将最终录用名单报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
(六)资格复审
9月30日前,对新聘用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对非京生源毕业生还要审核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四级合格证书等材料,确保其符合当年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