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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酉阳自治县委、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名(详见附件1:《酉阳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招聘岗位对年龄、职称、学历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一览表》为准。
五、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中路26号)。
咨询电话: 023-75559076,023-75552023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后两样证件没有的可不提供)。2010年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持学院签章的《酉阳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0年5月2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初定于2010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专业科目: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管理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加分
对符合以下加分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1.笔试科目加分资格条件:
(1)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07〕212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一年内的,其笔试成绩加5分。
(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优惠政策的通知》(渝人发〔2006〕115号)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一年内的,其笔试成绩加5分。
(3)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2.考生加分条件的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报名点,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2)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85)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酉阳县人力社保局。
(3)符合市级青年人才论坛获奖加分的,须在报名结束后三天内持相关获奖证书及文件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三)面试
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2。参加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依次以学历和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酉阳自治县委组织部、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酉阳自治县委组织部、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2010年8月20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它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招聘政策和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23-75559076
2.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证明咨询电话:023-63861558,服务热线:966520
3.办理大学生“三支一扶”证明咨询电话:023-86867389
4.在本次招聘中,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总成绩、体检人选、拟聘人员等信息将在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酉阳县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本简章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