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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同意,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省委政法委机关公文写作人员8名。
省法学会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省委政法委机关公文写作人员
1、具备《公务员法》所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中共党员,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省法学会工作人员
1、具备《公务员法》所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
2、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办法
1、报名。2010年5月15日至16日,报名人员(本人或委托别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工作经历证明(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新武都路212号交警大厦1022房间报名,经选调办审查合格后,于2010年5月28日领取《准考证》。选调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
2、笔试。2010年5月30日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申论测试,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行政职业能力占50%,申论占50%。
3、面试。2010年6月中下旬面试。面试人选根据不同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4、公文写作。2010年6月中下旬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公文写作考试人员。在公文写作成绩良好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员。如果公文写作成绩良好以上人员未达到选调人数的,以良好以上人员数为拟考察人数,缺额不予递补。
5、体检、组织考察。公文写作成绩达到良好且位列政法委考试前8名、法学会考试前2名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经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6、研究决定。考察合格人员,经省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后,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1-8288285
联系电话:0931-8288282
联 系 人:边耀三
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