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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对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予以取消(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报考取消招考职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考时间为2010年4月2日8:00—12:00。此类考生需到报考考区所在地的市级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改报职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单位不再对重新报考考生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不符合条件报考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
注:已报考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请于2010年4月1日—2日期间,保证报考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 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的招考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