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经公共科目笔试和全总机关组织的面试,确定以下考生参加体检和考察:
李沛震、崔征、彭晶、余华江、李宏、陈文娟、廖枢权、孙向南、熊伊敏、白羽、舒文雯、王作、陈明、高峰、赵一、苏后宁、张佳音、罗峰、杨希玲、王萍、帅杰、张洁、李文博、邓文璐、张海港、张雅旎、叶齐鑫、赵文涛、邹广子、解绍伟、闫鹏、刘富厚、赵耀文、樊巍、李炳辉、高瑶瑶。
体检定于2010年3月29日(周一)上午进行,体检前将进行心理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3月29日上午7:45,全体考生(空腹)在全总机关办公楼北门前集合乘车,逾期未到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4张1寸彩色照片(背面写姓名)。
3、体检前几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费用由全总机关支付。
5、考生在北京等候体检结果,约需2至3天,因此外地考生要提前作好住宿安排。
有关组织考察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201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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