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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公务员局批准,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勤人员,从事出纳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会计任职资格,一年及以上会计岗位工作经历,沈阳市内户口。
应聘人员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历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
制定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媒体: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畜牧兽医在线(www.cnaho.com),辽沈晚报。
2.报名时间:2010年3月19日至3月29日(周六周日休息)。
3.报名地点、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省畜牧兽医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院内后面红楼B座521室、B座405室)
联系 人:艾纯民、王忠民
联系电话:23447227、23447257
4.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并携带《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下载),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个人信息有弄虚作假者以及在省畜牧兽医局以往招聘中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报名、招聘资格。报名费为每名考生50元。
5. 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财务规划处负责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占40%;《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占60%。笔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依据笔试和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9:00—10: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对拟聘人选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省畜牧兽医局进行考核。
(四)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畜牧兽医在线网(www.cnaho.com)公示,公示期为7日。
2.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省人事部门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
附件: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