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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安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市以下机关面试时间与省级机关同步进行的,可使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的面试试题。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有条件的市可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乡镇机关的特点自行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如需要设置用人单位考官的,每个面试考评组不能超过1人。面试考官须全部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面试要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
为了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除每个面试考场按规定配备1名由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的考场监督人员外,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邀请一定范围的社会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要对县级以下机关面试考官全部进行跨县(市、区)交流,有条件的可跨市交流。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试开始时间为6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可与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同步进行,也可自行确定组织时间。面试工作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