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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物资储备局就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实际,决定于近期组织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及体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在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入围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为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具体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其准考证号、笔试最低分数线详见下表)。
序号 |
面试人员姓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最低分数线 |
1 |
林 琳 |
478133141418 |
106.6 |
2 |
曾宪琳 |
478136191213 |
106.6 |
3 |
陈 曦 |
478136031328 |
106.6 |
4 |
葛小荣 |
478144033110 |
114.4 |
5 |
周宇锋 |
478111041024 |
114.4 |
6 |
吴牡丹 |
478143122412 |
114.4 |
二、面试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北二路71号(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面试时间:
2010年3月3日上午。
面试人员应在当天8:50分之前进入候考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2010年3月2日17:00前须将有关证明材料交至江西储备局劳动人事处,证明材料供资格复审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面试。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英语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英语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近期发生辞职情况,须出具辞职情况说明及相关单位审批文件;如本人档案保管机构与工作关系所在单位不一致,须一并出具档案保管机构的存档证明,且注明档案能够流转)。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
在此特别强调,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将根据笔试及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实行等额考察和体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6264021
联 系 人:尚东红、苏 伟
具体乘车方式:
飞机:从南昌昌北机场到省政府大院大约30公里。
火车:出火车站乘220路公交车到人民公园站下车或出火车站到天佑路坐26路到省政府站下车。
汽车:出南昌长途客运站乘11路公交车到省妇幼保健院站下车过马路进省政府大院。
路线平面示意图:
长途客运站 八一广场 省妇幼保健院
北 北
京 省政府大院 二
西 路
路 江西储备局
天佑路
火车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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