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做好我市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按各报考职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达到省规定最低分数线以上拟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2月26日8:40—16:00。
2、地点:佳木斯市人才大厦一楼(佳木斯市德祥路22号)。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及相关要求
(1)考生在佳木斯市人事人才网上自行下载《2010年佳木斯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后认真填写,粘贴一寸照片1张。
(2)身份证、毕业证(2010届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章公章)。
(3)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中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6)面试考务费。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要进行身高、体重、视力的目测。
考生在资格复审过程中,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务必于24日与市人事局电话联系一次。
联系电话:0454—8222895
佳木斯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