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要求,现将重庆保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
按照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面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如下:
职位代码 |
最低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903752001 |
103.4 |
邓履函 |
752150024328 |
3月3日上午 |
谢治垣 |
752150011429 |
|||
柳敏 |
752150022926 |
|||
陈佳蕾 |
752152043013 |
|||
祝家乙 |
752151191508 |
|||
邹竹 |
752144040812 |
|||
白鹏举 |
752150021324 |
|||
韩炜 |
752144040816 |
|||
余南南 |
752150025404 |
3月3日下午 |
||
赵常 |
752150030415 |
|||
张国平 |
752144040814 |
|||
魏倩 |
752133023121 |
|||
孙丽敏 |
752170741015 |
|||
胡桢 |
752151162829 |
|||
姚平 |
752151190102 |
0903752002 |
109.9 |
代建生 |
752150031006 |
3月3日下午 |
束晓伟 |
752134038613 |
|||
韩许阳 |
752141043501 |
|||
苑德绕 |
752135511726 |
3月4日上午 |
||
杨磊 |
752151124416 |
|||
余致程 |
752143129814 |
|||
郑诚 |
752142082016 |
|||
范栋良 |
752151041317 |
|||
王飞 |
752134038615 |
|||
费兆照 |
752132041930 |
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1日17:30前发送E-mail到pan_cao@circ.gov.cn进行确认,信件标题格式:“***(姓名)面试确认”;信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009年10月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入围面试人员须将个人资料,包括简历(须附近照,提供2个以上有效通讯方式)、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重要的获奖证明复印件、代表本人学术研究水平的重要文章(篇数不限)于2010年2月21日前通过快递形式邮寄至重庆保监局人事教育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8号帝都广场A塔12楼,邮编: 400010。如上述资料有电子文本者请发至:pan_cao@circ.gov.cn。发电子文本者无须再报送纸质资料。
未按时发送确认信及个人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3月1日下午14:00-15:30到重庆保监局14楼1408会议室报到,进行资格复审。
(四)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
3、社会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6、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7、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
8、1寸彩色照片4张。
缺少上述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上述材料中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学校报名推荐表收交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交复印件。
(五)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三、专业科目考试
(一)考试时间:2009年3月2日上午9:00开始。
(二)考试地点:重庆保监局14楼1408会议室。
(三)专业科目考试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09年3月3日-3月4日上午。
(二)面试地点:重庆保监局14楼1403会议室。
候考地点:重庆保监局14楼1408会议室。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8号帝都广场A塔14楼(路线图详见附件)。
(三)请参加3月3日、4日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8:20报到,参加3月3日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12:50报到,报到地点为重庆保监局14楼1408会议室,上午截至8:50、下午截至13:20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报到后进行面试顺序抽签。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通畅,进入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们。
(二)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三)面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四)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六、联系电话及人员
联系人:曹攀,联系电话:023-86668956,13637962500
李俊松,联系电话:023-86668953,13883365597
重庆保监局
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面试地点线路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