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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江西省地震局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分数线
报考我局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为105.7分,应急救援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为101.8分。
二、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序号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
1 |
李甜 |
311136012409 |
2 |
周丹 |
311144032502 |
|
3 |
林淋 |
311136030209 |
|
4 |
梁科 |
311136030723 |
|
5 |
吴园园 |
311142087505 |
|
应急救援处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
1 |
汪锐 |
311170848406 |
2 |
李慧明 |
311144032501 |
|
3 |
万艺进 |
311136010723 |
三、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3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0年3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地点:江西省地震局六楼指挥大厅(南昌市洪都北大道865号)。
乘车方式:乘16路(15路)或3路(4路)公交车在煤气公司车站下车。
四、面试有关要求
(一)首批进入面试人选的确认
首批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须于2010年3月2日下午16时前,将是否参加面试的意见电话告知我局,以进行面试确认。届时,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由该职位笔试合格而未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3月4日15时携带面试材料到江西省地震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携带材料: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1寸彩色照片4张。
(四)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考察(体检)人选的产生按照择优的原则,按招考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察(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六、体检时间
(一)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6日上午进行,报考职位综合成绩第一名的考生参加体检。请通知了体检的考生于3月6日上午8:30准时到江西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由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带领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二)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
(三)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634585
联系人:张艳梅、邓小兵
江西省地震局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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