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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保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公共科目笔试和调剂,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名单如下: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 |
位金亮 |
737122002222 |
0903737001 |
100.700 |
王颖 |
737122001016 |
0903737001 |
100.700 |
任杰 |
737122012903 |
0903737001 |
100.700 |
吕超 |
737122002404 |
0903737001 |
100.700 |
王莹 |
737122005105 |
0903737001 |
100.700 |
徐鑫 |
175123111030 |
0903737001 |
100.700 |
朱文广 |
737139660616 |
0903737002 |
104.900 |
胡丽丽 |
737141272013 |
0903737002 |
104.900 |
陈莹 |
737122003119 |
0903737002 |
104.900 |
李怡诺 |
737144038112 |
0903737002 |
104.900 |
吴晨冰 |
737113013821 |
0903737002 |
104.900 |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3月1日(14:00—16:30)
(一)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3、笔试成绩单;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考试报名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均需有学校盖章),已经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6、《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7、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社会在职考生应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3、笔试成绩单;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5、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6、《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开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待业人员须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地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8、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二)有关要求
1、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
2、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照片背面均写上姓名)。
3、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4、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主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29号辽宁保监局(招商银行北站支行楼上)7楼7006会议室。
乘车路线:沈阳北站西行500米至北京街,或乘坐217、203、209、214、220、247、264、152、123路公交车至北京街站下车即是。
三、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时间、地点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3月2日上午9:00-11:30
专业科目考试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29号辽宁保监局8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2010年3月3日到3月5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29号辽宁保监局7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携带通讯工具关闭后,暂交候考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三)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自带签字笔、橡皮。凭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15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该职位取消录用。
联 系 人:吉林保监局人事教育处张新宇
联系电话:0431—85862198 手机:1359607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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