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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邮政管理局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月7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3月2日16:00前携带本公告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到达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3月3日09:00,福建省邮政管理局2楼会议室(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
四、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会计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五、体检和考察:本岗位录用面试分数线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新莉
联系电话:0591-87333200 13850158885
电子邮件:lylxl2000@163.com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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