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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现就本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第一次考试: 2010年3月28日
第二次考试: 2010年5月16日
第三次考试: 2010年10月16日
第四次考试: 2010年11月27日
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具体考试要求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网站www.spta.gov.cn)。
各招录单位应根据以上时间安排选定考试日期,提前二个月以公函形式确认,并附招聘公告、招考简章、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原则等文件。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的一个月后发布。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