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进一步做好考生面试资格确认工作,请入围中央组织部机关2010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的考生寄送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二、请上述考生于2010年2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寄送至中央组织部机关人事局人事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80号;邮政编码:100815):
1、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内容请填写完整、准确);
3、已获得的大学本科起各学习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均需注明是否为中共党员,以及所在单位(学校)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电话;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我部面试、专业考试、体检拟于春节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参加专业考试、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所列寄送材料的相应原件。
3、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逾期未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部公务员录用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联系电话:010-58588717。
中央组织部机关人事局
201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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