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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哈尔滨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考生必须于2010年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最好以特快专递方式)哈尔滨海关人事教育处工编科(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邮政编码:150008)。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 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6.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7.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8.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后续通知,并确保所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451—82381562 82381907
哈尔滨海关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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