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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沈阳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考生必须于2010年2月1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将以下材料寄送沈阳海关人事教育处(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6号;邮政编码:110179)。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6、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沈阳海关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24-22695599
沈 阳 海 关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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