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和《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静党发[2006]35号)之规定,经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规定,改进考务工作,完善考试内容,强化能力测查,规范考察方式,加强考录监督,进一步增强考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静海县户口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18-30岁。其中,本科生和专科生28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卫生系统的临床、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口腔、财会和文化系统的作曲等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及以上学历且符合职位素质能力要求。
5.教师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职位还可面向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对应专业和专业类院校对应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含综合性大学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面向全日制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开招考(聘)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jhrc.com 。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8日上午8:30至1月24日下午17:30。
教育局、卫生局负责本系统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人事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给予答复明示。
(二)验证、缴费、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0年2月23日至26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外语等级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到静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验证、交费,并按报考职位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笔试科目依据招聘职位特点确定。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所报专业课程。医疗卫生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6门。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含教育系统的汽车维修、自动化工程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和卫生系统的软件工程、卫生事业管理、财会、医学法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
笔试时间:2010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教师、医疗卫生职位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第8天,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在静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榜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也可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教育和卫生系统招聘计划中,若某职位招聘计划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等原因出现空额,教育系统可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本系统英语和数学职位,卫生系统可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本系统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职位,并按调剂后的计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
面试根据职位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师职位采取试讲课的方式。医疗卫生职位采取说病例和医学常识问答的方式。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具备录取资格。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08]54号)有关规定,2008年度静海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本次招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面试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直接进入体检。其他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依据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额,根据需要,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聘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县人事局。
(三)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静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68612067 68615118 68612061
中共静海县委组织部
静 海 县 人 事 局
二0一0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