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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省春季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及笔试科目如下:
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
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其他招录机关如果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或省公务员局批准,设区市及以下机关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在《招考职位表》中公布。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考试范围为《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八个部分。书记员和法警职位的报考者中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视为专业科目合格,免于考试。
公安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复习用书为《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3.笔试时间:
2月6日上午8:00-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6日上午11:00-12:00: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以及公安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
2月6日下午14:30-17:00:《申论》。
4.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报考者可在2010年3月26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