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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报考2010年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法院系统)做如下说明:
一、选调条件
通过司法考试的本科生可按研究生职位报考,年龄应符合本科生年龄条件;通过司法考试的研究生可按本科生职位报考;报考本科职位的在同等条件下,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录用。
二、选调专业
通过司法考试人员不限专业。未通过司法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专业应为法学专业(学科代码0301),其余专业不在法院系统选调范围。
三、传真号码
0531-85699136,0531-85699146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选调生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