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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特殊岗位用人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吉林艺术学院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吉林艺术学院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59名,实有在职人员634人,其中专业教师460人,学院现有在校学生人数为5808人。吉林艺术学院是一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以培养高等学历艺术人才,促进艺术事业发展为主要职责。
二、公开招聘岗位
为进一步借鉴国外教学经验,改善教师结构,本次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的对象是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中国留学生。
(一)招聘岗位名称:声乐专业教师岗位1名;雕塑专业教师岗位1名;钢琴伴奏专业教师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级别:专业技术初级。
(三)招聘岗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三、招聘条件
(一)声乐专业: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在国内外声乐比赛中取得过突出奖项,有演唱大型声乐作品的能力。
(二)雕塑专业:年龄不限,本科以上学历,雕塑专业,掌握雕塑、蜡像制作及金属雕刻工艺。
(三)钢琴伴奏专业: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钢琴专业,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2010年1月4日上午8:30时开始,至2010年1月5日下午15:00时截止。
(二)报名办法:
考生须填写《吉林艺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吉林艺术学院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吉林艺术学院机关楼A座106室人事处。
(四)报名及咨询电话:0431-85647725,电子邮箱:jlysxyxrx@163.com,联系人:薛茹欣。
五、招聘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考试为笔试和面试(试讲)。
(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0年1月6日9:00。
试讲时间: 声乐专业:2010年1月6日下午15:00-15:30
雕塑专业:2010年1月6日下午15:30-16:00
钢琴伴奏专业:2010年1月6日下午16:00-16:30
(二)考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5%;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5%。
(三)参加面试考生的确定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实际考生人数确定。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在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考核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