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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博物馆为浙江省文化厅所属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浙江省内最大的集收藏、陈列、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性人文科学博物馆。现因本馆事业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制3年)及以上学历安全保卫管理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总体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文博事业。
2.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技消防管理 |
1 |
30周岁以下 |
技消防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安全管理 |
1 |
30周岁以下 |
安全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夜间保卫值班 |
3 |
30周岁以下 |
安全技术、技消防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 |
大专及以上 |
1、应届生要求浙江生源,往届生要求具有浙江户籍;
2、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1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列入浙江省博物馆事业编制,由本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见习期),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间享受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方式及应聘材料要求
1.填报应聘报名表。根据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符合条件人员可从浙江人事网、浙江人才网、浙江省文化厅网、浙江文化信息网、浙江文物信息网和浙江省博物馆网站下载《浙江省博物馆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填写完整。
2.报名者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以上材料要求完整齐全,各类证书、身份证报名时请邮寄复印件,笔试前领取准考证时查验原件。应聘者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职称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学术成果等资料复印件可作为参考。
4.应聘材料请挂号邮寄或现场送交(不接受电话、网络、传真等形式报名),信封注明“应聘”二字。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以收信局日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地址:杭州市孤山路25号,邮编:310007,联系电话:0571-87971177,传真:87989650。
五、招聘程序及录用办法
(一)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经资格预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程序的得分均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根据考评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考察对象名单,并组织体检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二)审核、考试
包括资格预审、笔试和面试。
1、资格预审(15分):根据所报岗位进行分类资格预审,其中就读院校(1-7分),学习成绩、学校评语、教授推荐意见(1-4)分,各类证书(1-4)分,由招聘工作组集体评分;
2、笔试(50分)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上、中旬
考试内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文物保护法》有关内容、浙江省博物馆相关情况,采取闭卷方式。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折合综合成绩为50分。
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浙江省博物馆网站上发布。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35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进人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额(若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可不受比例限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折合综合成绩为35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求职动机、从业理念、表达、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专业基础知识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程序、办法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2、体检和考察。对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3、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博物馆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录用。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录用手续。
(四)其它
1、考察中如发现应聘者在报名时所填个人工作经历、户籍、学历等有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则不予录用;应届毕业生如被拟定为录用对象,但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及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考察及公示后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从其他应聘者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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