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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招考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报考者可累计加分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笔试时间确定为9月13日,报考者须于9月8~12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3科。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是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蒙古文答卷,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乌兰浩特、通辽、赤峰、锡林浩特,其中设在呼和浩特的考点,名称为区直考点,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选择的考点参加笔试。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和“储备人才”报考者,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1.66分。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划定最低分数线,并且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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