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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专业配置,做好相应的人才储备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储备人才。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和体检,逐轮淘汰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凡符合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攀枝花市仁和区共招聘区、乡两级事业单位储备人才54名。(A类岗位28名;B类岗位6名,定向招聘;C类岗位2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体检合格;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考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09年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并负责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6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照常报名)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仁和区政府五楼)
联系电话:2910192、2910191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姓名);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考生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考生由县(区)团委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其他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对应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所需其它证件材料原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岗位、代码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招聘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六、考试费用缴纳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经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可免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要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要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考务费减免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一并提供考务费减免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策性加分及材料提供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在笔试总成绩中一次性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考生,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考生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考生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参加“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申请加分的考生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申请按照攀委发〔2006〕2号文件规定加分的攀枝花籍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攀枝花市民委出具的证明。按其它政策加分的,须由报考者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加分证明,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审核后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报名缴费的同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八、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名额调整
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攀枝花市仁和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意愿(考生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是否同意调整意见时,请慎重填写,调剂时不再另行征求考生意见,未填写意见的一律视为不同意调整)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因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退回所缴费用。
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通过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布。
九、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09年11月24日-11月27日到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09年11月28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12月2日起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张榜,同时在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 2009年12月2日-4日到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事宜。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入围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09年12月16日―18日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1、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于2009年12月22日起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布。
十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
(二)体检标准和时间、地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检及递补
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体检的组织和体检费用
体检、复检均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二、考核
考核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确认。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十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到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报到并办理工作调动、毕业生接收等相关人事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占用人才储备编制,按《攀枝花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十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涉及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 2910192、2910191
监督电话: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 2907173
本简章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攀枝花市仁和区2009年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2、攀枝花市仁和区2009年公开招聘储备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