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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根据《2009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简章》,现将自治区(不含兵团系统)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笔试控制分数线、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控制分数线
专科班、转升本班笔试控制分数线为60分。
本科二学位班、法硕班笔试控制分数线为90分。
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笔试成绩由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两部分组成,各占笔试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成绩/(教育考试总分/100)*50%。公布的笔试总成绩未加50%的权重,在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时需要加权重。
考生可登陆新疆人事考试网(www.xjrsks.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招考职位的排名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考1-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考4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
自治区法院、检察院系统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10月8日
自治区基层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资格审查时间10月7-8日 每天上午9:30-18:30(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
2. 资格审查部门
报考自治区基层人民法院职位的资格审查,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
报考自治区基层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审查,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
报考自治区基层公安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
报考自治区基层司法、监狱职位的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司法厅负责。
3. 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基层法院职位:
地点:乌鲁木齐市虹桥饭店(水磨沟路1号)
乘车路线:乘8路、14路、25路、59路、309路、503路、528A路、801路、923路公共汽车虹桥站下车。
联系人:胡荣庆、姚永文
联系电话:0991-4652252 5959549
自治区基层检察院职位:
地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老干部工作处一楼(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31号)
乘车路线:乘36路、30路、931路公共汽车建国路下车,乘531路公共汽车自治区检查院站下车。
联系人:任耀利
联系电话:0991-8803080
自治区基层公安机关职位:
地点: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