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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适应郧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9年第二次县编委会议精神和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共49人。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具有十堰地区(含所辖六县市)户口;
2、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具体年龄见附表);
3、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和从业资格资质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4、身体、心理健康,具有相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5、思想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三、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报名地点设在郧县人事局人才中心(电话:0719-7238942,联系人:江群生)。
报名要件: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从业资质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考费(按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到人事局人才中心领取填写《报名表》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四、监督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应严格按照《郧县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所规定的事项进行,县监察局派员全过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举报电话:县人事局0719-7232544、县监察局0719-7228980)。
附:郧县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
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