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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2009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面试前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等有关事项公告》,现就公安系统调剂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报名人员范围
凡报考2009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安系统未列入第一、二批(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检查人选且笔试成绩合格(加权后笔试总成绩4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按原报考类别(退役士兵专科试点班、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中一个符合条件的调剂职位重新报名。此次调剂不再收取报名费用。
二、调剂报名时间
9月26日16时―27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lnrsks.com)进行调剂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检查人选按调剂职位招考计划1:2的比例,根据加权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检查人选及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检查时间、地点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所空缺职位,不再进行二次调剂。第三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体条件检查合格的考生参加所报空缺职位的面试。
请考生按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认真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类别,选报职位,填报相关信息,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三、咨询电话(咨询时间:8:00-17:00)
省 公 安 厅:024―86992246 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调剂期间技术支持电话(省人事考试局):13066759091
附件:调调剂职位信息表.rar
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