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闵行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报名与笔试工作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2)上海生源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3)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回国留学人员及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的人员(不限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4日至1991年9月24日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7、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附件),另可通过“上海闵行”门户网站(www.shmh.gov.cn)查询。
二、报考岗位
本次报考岗位分6个岗位类别,共招聘工作人员68名:
1、政法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2、金融财务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3、信息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4、城市建设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5、理、工、农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6、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4日至9月29日。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为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09年10月20日至23日,网址为:www.spta.gov.cn。
4、岗位类别限报:考生根据6个岗位类别所需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报考其中1个岗位类别。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2、考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09年10月24日(周六)下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分数线,于2009年11月18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上海闵行”门户网站(www.shmh.gov.cn)公布。
5、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确定:按报考类别的招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人员同时须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以本次招聘岗位总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
6、面试入围的人员,按照报考类别,填报具体岗位志愿,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按照招录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填报志愿和考生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五、相关事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上海闵行”门户网站(www.shmh.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年(含3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
聘用期限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51518183、 51518186
考务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52504520
附件: 招录简章.xls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