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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不断充实我市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2009年度我市卫生系统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市人民医院31名,市中医院10名,市疾控中心1名,市妇幼保健院1名,农村医疗卫生单位17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口或生源在武冈市,1974年8月1日(含8月1日)后出生,具备报考相应岗位所需资格的非在职人员,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卫类大中专毕业生。国家计划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类本科毕业生不受户口、生源地限制。
(二)岗位数量和资格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9月1日上午8:00---9月3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武冈市卫生局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及报名费300元(2009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1:3以上,放射、麻醉、检验可放宽至1:2。达不到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招聘人数。
4、资格审查:由卫生局牵头,组织、人事、编制、监察、法制等部门参加,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卫生局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参与指导监督。考试为医学综合笔试,总分为100分,由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参考者一律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内容以《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已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加5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者加3分,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总分中(只认可与所报专业相符合的资格证书,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只能以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加分)。
笔试时量:150分钟。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同一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体检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将此成绩并列者都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核。如考试成绩相同,以取得执业资格者优先(执业医师优先于执业助理医师);如资格证也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上述条件完全相同则都列为考核对象,经考核合格后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对受到司法机关追究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及弄虚作假和品行不好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考核出现缺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考试和体检考核合格者,按德才兼备原则,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预聘,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卫生局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统一分配到各用人单位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到乡镇卫生单位工作的要签订五年以上聘用合同。
4、公示时间7天2009年8月22日----2009年8月28日
三、此次公告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冈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0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