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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部分县、乡(镇)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向社会招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招录职位和具体要求
此次招录的事业单位共17家,招录工作人员29人,具体要求见附表。(注: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崇明人才网cm.21cnhr.com表格下载。)
四、招录方法
应聘者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参加全县统一考试。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大纲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经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经面试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组织政审、体检、学历证书认定和公示,在完成上述程序后按规定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9日(星期六)9:00―14:00
报名地点: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18号(崇明县职业介绍所)
咨询电话:69695140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的资料:身份证(附复印件)、学历证书(附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附复印件)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附复印件)。
2、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3、准予报考人员于9月21日按通知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初定9月26日下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崇明县2009年度(第二批)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明细表.xls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