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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工作,根据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和体检,逐轮淘汰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攀枝花市东区区属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
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东区人事局组织。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09年9月10日―11日9:00―17:00。
(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学府广场2号楼,乘坐2路、11路公交汽车可到达)。
(四)报名手续:
1、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5、放宽学历、年龄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团委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五)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在填写《攀枝花市东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岗位名称。
3、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等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在2009年9月11日17:00前,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合同)原件,材料不齐或逾期者不予办理加分认定。申请按照攀委发〔2006〕2号文件规定加分的少数民族报考者,须在2009年9月11日17:00前,提供攀枝花市民委出具的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加分认定。
六、考试费用缴纳
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缴纳,其中:笔试考务费50元,在报名登记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经攀枝花市东区人事局审核同意,可减免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dongqu.gov.cn
攀枝花市东区人才网:http://www.pzhrc.gov.cn
附件:
1、东区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额和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