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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为办公室秘书,主要从事文字材料写作。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9月7日。

  3、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至以下邮箱:ylynb@ningbo.gov.cn,在考试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校核。

  联系电话:0574-87191115; 联系人:易玲媛;

  传真电话:0574-87296512。

  4、所需提交资料

  ①报名表一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影印件

  ③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

  5、初选

  根据材料初审情况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入闱人员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写作能力。考生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要求笔试、面试成绩均在70分以上,如无人达到该标准则取消本次招聘)

  (三)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公示。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考核办法。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和宁波城管网(www.nbcg.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届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一: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招聘专业

人数

学历

专业

  

办公室

秘书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文秘相关专业

1、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831以后出生);

3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沟通能力。

   附件二、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09年浙江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公告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通知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浙江公务员考试培训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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