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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招录1080名公务员,其中:省直机关85名,省地税局系统县以下机关202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市、县机关65名,省司法厅所属监狱330名,市级以下人民法院205名,市级以下人民检察院193名。现将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招录对象: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公务员身份、非参照公务员身份、非现役军人身份人员。
招录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并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具体条件。有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并通知报到。
四、详尽信息查询及报名办法
招录的部门、职位、人数、具体条件、咨询电话、地址,以及考试科目,各程序的时间、地点安排等,请于8月22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详见《河北省2009年公务员招录简章》,并可于8月22日8:30至8月28日17:00登录该网,按《2009年河北省招录公务员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在网上报名。
200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