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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职位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公示
一、根据《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报考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职位并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8月4日至8月10日报送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共497人符合加分条件。其中:
1、符合本民族自治地区户籍考生报考本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机关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467人;
2、符合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加分条件的28人;
3、前两项加分条件均符合的2人。
现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此名单不含拟退役士兵,拟退役士兵在部队内部公示)。
二、请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到贵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5号楼13楼1310房间)领取《加分申请表》--考生联,并妥善保管,作为今后加分的依据。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851-6824280。
贵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