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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考公务员吗?
答: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已任职定级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201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的能报考吗?
答:《简章》规定: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不予录用。因此,2010年1月1日后才能获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考对象。
三、工作经历年限怎么计算?
答: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采取周年(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法,“2年及以上”是指必须满2年,计算时间截至2009年8月15日。
四、2个及以上学位如何认定?
答:“2个及以上学位”是指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中任意2个及以上学位证书。
五、考生报名时如何填写所学专业等相关栏目?
答:考生在选择拟报职位时,建议遵循如下程序:
在中国教育统计网上公布的专业目录中查找自己毕业证上记录的专业名称。如果在专业目录中找到自已所学专业,看一看它是属于何种门类、哪一学科;如果在专业目录中未找到,再找找本人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是否有如“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1个、少1个“学”字的差别。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情况,视为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专业,请报考者在专业栏填写上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
请考生对应招考指标,看拟报职位的专业限制与本人所学专业是否相同,如相同则可以报考,如不同请另行选择报考职位。
六、重庆市选派大学生能否报考公务员?
答:按照“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2008年、2009年选派到乡镇党政机关、乡镇农技服务机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中小学校、建制村的大学生,在两年服务期间,若需报考公务员,须提前提交解除服务协议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区县(自治县)组织部、人事局、教委、团委等相关部门同意并解除协议,报经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报考。
七、什么是国民教育学历?它与普通招生计划学历有什么区别?
答:中国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
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 (结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结业)证书。 以上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写实性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归国留学人员学历在何处认证?
答:报考我市公务员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归国留学人员,其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书面认证后方可录用。
九、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答:考试时身份证可以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人员请携带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所填一致。
十、报名序号忘了怎么办?
答: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服务器,选择“查询修改”(别选“首次报名”),点击登录框最下方的红字“找回报名序号”,接着输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找回你的报名序号。
十一、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的时间大致在什么时候?资格复审时对虚假信息是如何处罚的?
答:资格复审的时间为2009年11月2日-6日(具体时间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确定)。若复审资格时无法提交相关证明的,视情况予以取消面试(体能测试、加试专业考试)资格或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的处罚。
十二、是不是审核通过就算报名结束?
答:不是,要交了费才算报名结束。确认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十三、为什么头一天已缴费成功,第二天仍显示尚未缴费?
答:可能是银行掉单,请继续查询。如确认银行卡扣款成功,请勿重复交费。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