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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国土资源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东台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5、专业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及相近专业(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土地管理及房地产、农业(农田)水利工程、土地管理与地籍测量、国土整治与规划、国土资源开发与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农业资源经济与土地利用、资源环境与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地籍测量与土地信息学、测绘、测绘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矿产勘查、工民建、道路桥梁、地图制图学与地理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旅游与国土规划)。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7日―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东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金海东路1号,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八楼)。联系人:程燕。
3、报名要求: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国土资源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
笔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8月29日。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遇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国土系统基层工作,在东台国土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七、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事局、东台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214613、88109208,也可登陆东台人事网(www.dtrs.gov.cn)、东台国土资源网(www.dtgtzy.gov.cn)。
本简章由东台市人事局和东台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