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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
现将2009年全省招考公务员笔试加分、资格复审、职位调剂、面试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笔试加分
符合加分项的考生,报考市州以下单位的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审核确认;报考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的由省直单位分别审核确认。加分工作,按照《甘肃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放宽或改变政策。笔试加分的范围是指,根据中办发【2005】18号文件规定,符合公告规定条件,选拔到乡镇及以下单位从事服务工作的三支一扶、进村(社)、西部志愿者、少数民族考生。拟加分人员,包括加分原因,加分后的总成绩,都要在当地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市州和省直单位最终确定的加分人员名册,须报省招考办备案。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笔试加分工作结束后、面试工作开展前进行,具体时间各地自定,并做好与考生的联系工作。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请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职位调剂
1、职位调剂工作与笔试加分公示同步进行。职位调剂,只对不够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市州需要进行调剂的职位,由市州招考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办法,凡符合调剂职位招考条件的,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拒绝。调剂办法和调剂后的情况须向省招考办报送备案。
2、没有报考人员的职位(包括本职位所有报考人员笔试都缺考的),取消招考计划。
3、各调剂职位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包括自动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要注明调剂进入和自动进入)及申请调剂的所有人员名单向省招考办报送传真件备案(传真电话0931-8960337)。
4、市州的职位调剂报名、审定工作,由市州招考办负责;省监狱系统、省质检系统、省地税系统、省工商系统和省检察院的职位调剂报名、审定工作,由省直主管单位人事(干部)处负责。
四、面试
1、面试工作分别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省监狱系统、省质检系统、省地税系统、省工商系统和省检察院的面试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2009年8月19日至20日;市州的面试时间,由市州招考办根据工作进度确定。请各市州抓紧开展面试工作。
2、面试人员名单,严格按照招考公告规定的比例、办法确定。面试试题由省招考办、市州招考办命制。
3、本次招考面试工作,各地招考办都要选择2-3个综合类职位进行开放式面试,邀请当地“两代表一委员”及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允许群众、家长代表及其他人员旁听。
五、其他
为了方便考生查询,各市州向社会发布信息的网站网址,可在省上进行公布。
省招考办
200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