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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我县灾后重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县编委研究,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学历及专业条件见附件。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六)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1981年7月2日-1991年7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应聘和应聘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岗位可放宽到30周岁(1979年7月2日至199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其它规定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9年7月7日至7月19日8:30-17:30(星期六和星期天照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
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县政府行政大楼五楼),联系电话:4336118 13980135679 13689677566
(三)报名手续
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同底免冠近照3张。代报者须持上述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如系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期间还未办理毕业证可凭学校证明报名,但毕业证必须在2009年8月5日前交人才服务中心补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安县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根据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进入面试后收面试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介绍信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2009年7月21日至24日8:30-17:30,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五楼)
四、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招聘计划,个别紧缺特殊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可调整为1:2。
五、考试
(一)笔试时间
2009年7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考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教育、卫生和计生招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为《教育基础知识》;卫生和计生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2、其它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二科。
(三)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仪表举止等。
(四)面试比例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时间
见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人才网。
(六)成绩计算
1、教育、卫生和计生岗位: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2、播音主持和新闻采编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每科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面试成绩×50%。
3、其它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每科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面试成绩×30%。
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具体是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后的毕业生报考时,每工作满一周年,并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它规定的不累加,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2009年7月19日 17:30分前将相关材料交安县人才服务中心,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六、体检及考核
(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卫生及计生招聘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其他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依次等额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和考核由县人事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七、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关系在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相关事项、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将公布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人才网上,请考生随时关注,及时查询了解。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安县人事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人才网上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4336299
县人事局纪检组 4336116
咨询电话:4336118